网上寻觅顺风车
要过年了,春运大潮来势汹汹,一些精明的“有车族”,在自身享受私家车方便舒适的同时,也不失时机地给自己算了一笔经济账,在网上发帖寻觅同路人分担开车回家的费用。“我在上海,有POLO一部,想找回江苏盐城的女士,因为我也是女士。我们可以分担过路费用,我还可以给你讲笑话。希望你品质优秀,有正当职业且人品可靠,没准我们可以成为朋友。符合条件请联系。”这是某网站BBS上一位女网友的帖子,还留下了电话和QQ号。这个网站像这样的春节顺风车信息达7000多条。
回家路,顺风车另辟蹊径
据一位汽车网站的管理人员说,互联网上免费发布搭车和顺风车信息的公共平台有很多,只要登陆相关网站查询,就能发现有大量春节前回家拼车和结伴出游的详细信息。有的网站还开展了“春节回家,你搭车”活动,以讨好网友,聚敛人气。一般发帖条件越详细,成功概率越高。笔者发现一位网友的帖子居然写了7个条件,幽默而具体:“如果你愿意的话,看看下面的条件,合适的话我们可以一起回家:1、你家在安徽省涡阳县、利辛县、凤台县、蒙城县、濉溪县、宿州市、怀远县之中的一个;2、你是2个人,最好是准备春节回家的男女朋友;3、可以你们出车我们(我和我女朋友)搭车,也可以我们出车你们搭车;4、可以从上海你家一直到你老家门口;从你老家门口一直到上海你家门口;5、需要往返一起(时间大概是2005年2月7日从上海出发,2月14日从家返回,具体的时间可以大家再商量);6、你要充分估计路上可能发生的事情,并且做好心理准备,譬如:大雾、雨雪等恶劣天气影响行程。路上有什么事情需要大家一起克服;7、.如果感兴趣你可以在28日前联系我。”在这张帖子之后,笔者看到有多个网友的跟帖,都是询问有偿搭车的具体细节的。
一位车主告诉笔者,他是去年7月刚买的车,原本犹豫是不是自己开车回安徽过年,后来在网上看到有不少安徽老乡发帖征询春节一起搭车回家的网友,就姑且一试,没想到发帖后立刻有不少网友回应,目前他已和其中两位初步商定了搭车回家的细节。另一位车友说,春节期间飞机票全价,没有什么折扣,且机场到家还有一段不短的路程;火车票难买,票贩子手里的票又不愿意买,再加上火车上挤来挤去的痛苦又不愿意让老婆孩子忍受……如果有朋友愿意一起开车回家当然是一件乐事。
还有一位搭车者表示,“以往每年春节回家,单位放假总是在春运高峰期间,不但车票难买,即使买到车票也要在火车上挤着站两个多小时,实在太累,今年能搭顺风车再好不过了。一方面大家都可以省点钱,一方面又可以免去挤火车的痛苦,想给家人捎点什么东西也很方便!路上大家说说笑笑也不寂寞。投缘的话,还能多认个老乡,就更爽了!”
顺风车,万一不顺怎么办
当被问到建立搭乘关系之前,双方是否签订协议,万一出现交通事故或者发生纠纷怎么办时,不少被采访的车主和搭车人回答“没有想到这一点”。一位姓宁的车主说,“如果真出了意外,他要告我,我也没办法。”他的回答虽表现了宽容、大度,但言语中透出些许无奈。记者在采访中发现,顺风车在安全方面存在真空地带。
据了解,确实已经发生过类似的纠纷。2004年8月,车主王先生开车去杭州办事,同事李某顺便搭车一同去杭州办事。在返回途中,车辆发生交通事故,李某在事故中受了伤,为此住院花去了医疗费8千余元。李某出院后向法院起诉,要求王先生对他的损失进行赔偿。车主王先生郁闷困惑:无偿搭载我的车,还要对他进行赔偿,这实在没道理。但事实却是他必须承担赔偿,因为《合同法》第三百零二条规定,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。王先生虽然是无偿提供搭乘,但是既然已经同意搭乘车子,就与李某形成了旅客运输合同关系,应当对李某的人身安全负责。《合同法》同时还规定,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,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、重大过失造成的,可以不负担赔偿责任。但王先生无证据证明李某所受损害是由于李某自身健康原因造成,还是李某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时,只好对李某所受损害进行了全部赔偿。
免责协议,为双方负责
顺风车这种搭乘方式不属于以赢利为目的营运,所以车主不会像出租车或公共汽车那样向乘客提供票据等安全凭证,并对其安全负责,但是车主并不能因此免于纠纷。笔者就此咨询了一位资深律师,律师建议,长途驾驶危险性大,为免于发生安全意外带来的责任归属纠纷问题,车主应该和搭乘者在搭乘前签署一份免责协议:若发生交通意外,双方不得追究对方任何责任。签署协议其实并不麻烦,由于这是一份民事合同,只要双方同意并签字,就具有法律效力,可以解除车主的后顾之忧,免于陷入不必要的纠纷之中。这位资深律师说,只要不是由于车主的主观故意引起的事故,车主都不用承担任何责任。因为双方的关系是互助、自愿的,所以,签订免责协议可以将不必要的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。另外律师建议,搭乘前购买人身保险也是规避风险的不错选择,如果驾乘双方都购买了人身保险,搭乘顺风车回家之路就更没有后顾之忧了。
笔者就免责协议的提法采访了几位车主和乘车人。车主张先生认为免责协议是对车主的一种保护,而且责任明确了,双方也都踏实了。另一位乘车人张小姐认为,即使没有免责协议,她也不会追究车主责任,毕竟搭乘顺风车是双方的自愿行为。但如果车主要求签的话,她当然不会拒绝。还有车主则表达了他的顾虑:“这协议好是好,可我觉得挺忌讳的。还没上车就说这个,会让对方觉得没有安全感。”另一位车主张先生对此有不同看法,“这表面上看起来没有信任感,实质上是对双方负责。”
免责协议,为双方负责
作者:admin | 来源:互联网 | 日期:2006-9-2 | 点击:
公 告
| 怎样预知爱车出.... | 2006-11-23 |
| 怎样才能使您的.... | 2006-11-23 |
| 在冬季行车时特.... | 2006-11-23 |
| 立冬了 车主忙为.. | 2006-11-23 |
| 汽车养护--汽车.... | 2006-11-23 |
| 严冬即将来临 车.. | 2006-11-23 |
| 汽车保养知识 | 2006-11-23 |
| 顺风车有理有道 | 2006-9-2 |
| 搭顺风车出了交.... | 2006-9-2 |
| “搭顺风车”不.... | 2006-9-2 |
